《北海银行在沂蒙》:第一节 山东革命根据地的北海银行(八)

发表时间:2022-12-05 17:09阅读次数:
      1943年,山东抗日根据地依据经济学家薛暮桥对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的研究,在“纸币的基本保证是物资”的思想指导下,严格控制货币发行数量,掌握重要物资,造成对外贸易的优势,根据市场规律灵活掌握北海币与伪联银券的比价,制定了正确的政策和策略,在抗日根据地全面开始了第二次“排法”斗争。
      到1943年夏季,由于当时山东抗战形势有了明显好转,同时经济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滨海专员公署首先展开了货币斗争,宣布从7月21日起停止法币流通,从7月21日至8月10日的20天内分两期兑换:前10天法币一元换本币一元,后10天法币二元换本币一元。自8月11日起查出行使法币者概予没收。各级政府均成立停用法币委员会,以统一步调, 加强领导,有组织地将法币排挤到敌占区换回物资,并采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使停用法币形成群众性的运动。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停用法币的指示》指出:这决定,是根据党中央的货币政策,根据华北、华中各地斗争经验,根据滨海区的具体情况,经分局详细研究的结果。这是民主政府的法令,同时也是我们党的政策,全体党员必须保证它的胜利实现。任何党员如果违反停用法币的法令,他不但要受政府国法的制裁,而且要受我党党纪的制裁。保证停用法币法令的具体方法:第一是自政府宣布停用法币之日起,全体党员均不得使用法币,不收受法币,看到人家使用法币应依法没收,交给政府。二是在停用法币以后,军政机关如需向外购买物资,必须依照政府所定比率到银行去兑换法币或者伪币(联银券),如因出卖物资获得法币伪币,也应依照法定比率向银行换回本币。
      在货币斗争主要运用政治力量迈出了停用法币关键性的一步之后,只有得到经济力量的有力支持和配合,才能巩固胜利成果。同时应该看到,停用法币后,法币和伪联银券的流入完全由政府掌握,根据地剩余物资的输出已不可能成为引入大量法币的祸源而导致内地和市场物价的波动,从而也就为掌握对外贸易的主动权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北海银行的积极配合,对敌经济斗争取得了胜利,稳定了根据地的物价。
      1944年,敌占区物价不断上涨,伪联银券平均涨9.7倍,根据地的物价却平均下降17%。在货币的阵地斗争和比价斗争中,中共山东分局和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1943 年8月改为山东省行政委员会)领导各级工商局和银行相互配合,把货币斗争与贸易斗争结合起来,把外汇管理与外贸管理结合起来,用物资支持和保证北海币的信用及稳定。经过反复较量,抗日根据地夺取了物资,稳定了物价,提高了北海币的币值,于1944年4月取得了排除法币斗争的胜利,1945年各地物价已相当平稳,北海币成为山东根据地市场上唯一的流通货币。


(文章来自:中国金融出版社    主编:山东省钱币学会 临沂市钱币学会

(关键字:党性教育、沂蒙党性教育、临沂党性教育、党性教育基地、沂蒙红色金融教育基地、山东省银行保险业红色金融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培训、党务工作者培训、干部培训、干部学院、干部教育基地、干部教育课程、红色教育、红色教育培训、沂蒙红色教育、临沂红色教育、沂蒙精神、沂蒙精神教育培训中心、国企党建、国企培训、机关党建、红色培训、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沂蒙干部学院、沂蒙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红旗渠干部学院、遵义干部学院、临沂市委党校、人大培训、政协培训、统战培训、银行业培训、检察院培训、法院培训、工会培训、保险业培训、主题党日活动)
 
      

鲁ICP备1803949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