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苑朋欣)

发表时间:2017-03-31 08:43阅读次数:
        以“爱党爱军、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为基本内涵的沂蒙精神,是沂蒙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培育下,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升华优秀民族文化品质,逐步砥砺形成的一种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优秀群体意识和可贵革命精神。作为巨大的精神力量宝库,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对我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本质同一
       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本质同一性。它们都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徳相承接,理论基础都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目标和方向也是一致的。
       1、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都是对中华民族优秀精神和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展
       沂蒙精神继承了沂蒙传统文化的优秀品质和精神。作为红色资源的重要内容,沂蒙精神继承了沂蒙人民的优秀品质和传统美德,又“记录了革命先辈们的英雄业迹和高尚品德”,“凝结了现时代先进的伦理观念”,是一种具有地域特色而又有普遍意义的精神力量。中华民族的高尚传统美德和优秀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的文化渊源。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继承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汲取了我国传统荣辱观精华,而且囊括了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沂蒙精神一样,都是对中华民族优秀精神和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展。
       2、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基础都是马克思主义
       沂蒙精神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生成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理论武装,使沂蒙人民思想上有了质的飞跃,从而成为这一精神产生、发展和成熟的思想支撑。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之后,我们党为广大民众树立的共同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根本指导方针,属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沂蒙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都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规定与根本要求,理论基础都是马克思主义的。
       3、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都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
       沂蒙精神是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培育出来的新型道德规范,所反映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是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凝聚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神和优秀品德,凝聚着我们党的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闪耀着共产主义思想的光辉。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核心价值就是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它涵盖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涉及人生态度、价值选择、社会风尚等方面,贯穿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集中体现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反映了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根本要求,是当今社会生活中判断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的基本准则。可以说,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都是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所蕴涵的价值观念、价值目标完全相同,都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
、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精神内涵一致
       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内涵上紧密相联。沂蒙精神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沂蒙军民共同创造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战争年代,沂蒙人民所表现出来的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正是“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的鲜明写照。三年困难时期、抗击非典等,沂蒙人民不管在什么困难条件下,都能自力更生、坚韧不拔,正是“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时代典范。沂蒙人民素以朴实、淳厚、善良而著称,老实守法,是沂蒙人民的精神本色,这种精神也与“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相契合总之,从沂蒙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各自内涵来考察,两者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其基本内涵是一致的。
三、沂蒙精神是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生动教材和现实参照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现阶段倡导的道德价值导向和价值目标,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沂蒙精神所蕴涵的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团结互助、艰苦创业、开拓奋进、诚实守信、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精神,是共产主义道德在中国大地上的生成和实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高尚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代表了新型道德风尚的本质要求,是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生动教材和最好参照,是我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力量源泉。
        一个社会能不能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和思想道德素质。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其基本特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内涵基本一致。胡锦涛关于“八荣八耻”的精彩阐述,既揭示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辩证的有机统一,也阐明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极端重要性。而沂蒙人民所表现出的遵纪守法、爱国爱军服务人民、公平正义、诚实守信、顾全大局、团结友爱,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的价值取向,为我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现实参照,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的价值之本源。
       一个国家能不能健康发展,一个民族能否实现伟大复兴,同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和思想道徳素质。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生产力、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还有很大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意味着我们将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严峻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提倡艰苦奋斗,必须提倡无私奉献,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必须不畏艰难困苦,勇往直前。沂蒙精神是沂蒙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培育出来的优良传统与作风,是克服困难、战胜敌人的重要法宝和取得革命胜利、建设和改革成就的重要保证,代表了新型道德风尚的本质要求,对于当前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来说,无疑是一部历久弥新、永远鲜活的生动教材,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无疑具有强大的精神动力价值。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继承和发扬沂蒙人民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沂蒙人民的高尚情操,就能在全社会真正树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起全社会普遍奉行的道德规范,营造起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新型的社会风尚,从而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中发挥巨大作用。

(作者:临沂大学 苑朋欣,未经作者与本站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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