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北海银行启示录第六节平抑物价:鲁中南整顿银元市场(十八)

发表时间:2023-03-16 08:29阅读次数:
       货币斗争的措施:经济斗争应和政策法令相结合,而且应充分运用法令オ能使我们的斗争更有力,在这方面许多地方是做得不够的。如我们收买银元有些行处光进行牌价的跟随而不进行平抑管理,也有的对法令不严肃,济宁决定银元禁止市场流通后,曾允许银元在交易所买卖,这是不了解我们对银元的基本政策,应坚决实行严格管理。
       ——摘自1948年《鲁中南货币斗争工作简结》
       从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到1949年的12年间,中国的物价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飞涨,国民党政府的货币发行量增加了1445亿倍。1937年时的100元法币可以买2头牛,1945年可以买1条鱼,1946年为买1个鸡蛋,到1947年买不到半盒火柴,1949年5月时已经只能买一粒米了。
       国民党政府在1949年5月接连发行了面额10万元、5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金圆券,引发物价狂涨,一斤肉1200万元,一根油条100万元。北大教授季羡林曾这样描述那时的生活:物价涨得离谱,领到薪水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跑步去买米,而且跑慢了与跑快了米价都是不一样的。
       金圆券的贬值造成了人民对纸币的不信任心理,人们更愿意保存和使用金银等硬通货。同时,长期恶性通货膨胀还形成了一股庞大的金融投机势力,金融业成为国民经济各行业中最有利可图的行业,投机活动愈演愈烈,当时民间流传着“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商不如国,囤不如金”的说法。
       投机狂潮加剧了通货膨胀,并从国民党统治区蔓延到解放区。从1948年开始,山东解放区北海币的发行量也以几十倍的速度增加,如果不迅速控制住通货膨胀,不解决投机问题,经济就不可能稳定,新生的人民政权必将受到严重的威胁。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1948年2月21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禁止金、银、铜元代替货币流通的布告,指出:查近来各集市发现生金银、元宝、银元、铜元等之买卖交易,并代替本币流通使用,扰乱我解放区金融,抬高物价,损害人民利益不浅。因此,必须严格禁止,以确保本币的统一市场。
       随后,各地开始整顿货币市场的工作,北海银行制定了银元收购兑换的具体办法。对黄金、白银、银元等,原则上允许私人保存和携带,但不允许黑市交易或当货币流通,黄金可到交易所成交买卖,白银、银元由北海银行收购。
       据北海银行滨海分行李文灏、陈子未在1948年4月12日给总行的信中写道:滨海各地银元市价,东海县、郊城县等地十天前黑市曾达万元,这几天已稍下降,现在各地价格一般七八千元左右。我们已与工商局进行研究,商讨对策,决定统一领导,加强边沿外汇物资管理,查禁与兑换、贸易物资管理等互相结合,现已在东海地区首先全面进行,创造经验,其他县境,由于我们主观力量应付不过来,因此我们准备至本月二十三日支行办事处主任联席会议总结农贷布置夏季工作时统一来掌握进行。
       据一份1948年《济宁货币市场的初步整理》报告记载,该市有一处货币买卖市场,当地人俗称“露天银行”。因该市地靠运河,一向商业繁盛,历史上就存在着一种钱业经纪人,专门靠“倒换钱”即买卖各种货币及为钱庄跑合吃饭。抗战以来币值不稳,故对其更为有利,逐年发展,至解放时,男女老少竟有二三百人,再加上买卖的,每天有四五百人集结专做货币买卖。当地人称这班经纪人为“钱鬼子”,专以投机取巧,造谣言放空气,使人迷惑不定,从而促使币值不稳,使其套取差额,对金融货币为害甚大。
       1948年8月15日,北海银行总行关于银元收购问题对鲁中南分行的指示,提出了关于收购银元的意见:据了解目前银元价格总的趋势是上升但仍是西南高北面低,中心区价较低,边沿地区高,这以津浦沿线如兖州、曲阜与鲁南一带特别显著。我们收购银元应分别地区进行。在边沿区应该结合排斥法币、本币占领市场、稳定金融为主,收购银元只是配合外汇管理而予当地群众兑换上的便利,在牌价方面,不论边沿区与中心区,应与当地自然价相等。在中心区为了争取大量吸收,并可酌量略为提高,这个方针应该坚决执行,不要犹豫。如是我们的牌价不灵活,老是跟在黑市后面拖,吃亏很大,而且还收不进。你处对下面行处之牌价,应该进行有计划地指导,在指定收购重点之行处,随时规定其最低价和最高价,让其在这一限度内灵活掌握,对一般行处可通告其一般价格,作为参考。关于偏僻之小镇,银元成交不多,价格过高过低,均不应作为通报准则。总行对你处分配的收购银元任务,只是作为掌握收购的目的,但你处对各支行处应分别督促其重视这一业务,不应普遍分配任务。这样势必为了完成任务而争购银元,拾高银价,影响市场金融,且会妨碍整个收购计划。

(文章来自:中国金融出版社    主编:山东省钱币学会 临沂市钱币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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