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北海银行启示录第一节银行会计管理:制度不严是造成错误的根源(二)

发表时间:2023-02-28 08:32阅读次数:
       总地说来,一年来的会计工作就分行本身看是有比较健全的制度的,虽有许多疏忽及错误,但多系技术性质的,而支行、沂蒙县办的许多错误则是由于领导的轻视所致,这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就会计工作的领导来说,一年来只对各县作表面检查,文牍主义地核阅报告,从而成为下级行一切疏忽及怕麻烦的便利条件。
       ——摘自《鲁中北海银行一年总结报告(1943 年)》,鲁中南分行档案第一卷
       银行会计是银行的重要基础工作。所有的银行经营活动都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加以计量,分类和报告,都必须在会计凭证、账薄、报表中加以记载和反映。银行风险的产生,发展与银行会计管理密切相关。北海银行总行自建立以来,高度重视会计管理工作。总行首先设立了营业科、会计科和发行科,首任会计科长为陈中。北海银行总行直把加强银行会计管理工作,完善会计内控制度,规范会计行为作为防范银行风险的重要环节。
       1942年7月22日,北海银行总行作出了关于组织、会计、出纳、营业、发行等问题的决定,在会计方面提出了严格月报制度、统一经费开支,严格会计手续等三项制度。制度要求各支行月报在下月10日前报送到分行,分行汇总各支行月报,如可能时可汇总月计表报总行;各分行建立预算制度,县办事处经常费、营业费一切支出暂由支行开支,各支行每月向分行报经常费预算;健全账簿组织,严格会计手续,抽调会计人员进行短期训练,使之会履行初步的会计手续。
       1943年6月22日,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发布北海银行组织章程,对总行、分行、支行和县办事处的会计组织及人员作出明确规定,总行设会计科,分稽核、会计、金库三个股,分行设会计科,支行设主任一人,行员三人,办事员一至二人,分掌会计、营业、出纳等事宜,县办事处设主管员一人,办事员二人,分掌会计、营业、出纳等事宜。
       1945年颁布的《山东北海银行各级行处组织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行的会计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责分工。具体规定有:总行会计科设科长一人,下设会计、稽核两股,各设股长一人,科员二至四人,办事员及练习生二至四人;总行会计股负责各级行处会计制度统领导、会计设计、会计检查、供给制度之设置及总行会计工作等事宜,稽核股负责各级行处会计复核及资产负债之统计等事宜;分行会计课设正副课长各一人,课员一至三人,办事员练习生二至四人,平时根据统一会计制度,承总行会计科之指导,负责实施对下级行处会计之检查与领导,及分行会计工作之处理等事宜;支行会计股设股长人,办事员及练习生二至四人,平时承直属分行会计课之领导,负责实施对下级所属各办事处会计之检查与领导,及支行会计工作之处理等事宜;办事处会计设主管员一人,办事员一至二人,平时承直属上级行会计之领导,负责处理日常及办事处总务会计。
       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解放区经济的发展,北海银行不断成长壮大,会计管理日趋规范统一。1945年12 月15日,北海银行总行颁布了两个规定:一是关于预决算办法的规定,二是对会计科目的规定。规定要求各级行清理账目、整理科目、结算损益,对负债类、资产类、损益类51个会计科目进行了规范。这是第一次全面的会计年终决算,要求决算期于当年12月31日至次年1月10日,进行结算利息及其他损益事宜。在年终决算结束后,北海银行总行连续发布了多个有关会计工作的重要通函,主要的有1946年1月10日《关于会计实务规定的几点补充说明》(会字第七号), 1946年1月23日《关于经费开支规定的通函》(会字第十一号),1946 年4月13日《关于布置历年统计数字的通函》(会字第十八号)。
       1946年2月7日,北海银行总行发布《关于召开全行第一次会计会议的通函》(会字第十三号), 决定3月15日召开全行会计会议,总结整个银行成立以来的会计工作,统一今后会计手续及制度,拟定本行会计规程。1946年4月,《山东北海银行暂行会计规程》正式颁布,这是共产党领导的山东革命根据地银行第一个较为全面规范的会计操作规程,直到今天我们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会计规程仍然没有脱离这个框架。规程共分为16章,179条,约27 000多字,详尽而全面地对银行会计工作作出了规定。第一次会计会议结束后,各分支行迅速分头召开会计联席会议,传达学习总行会计规程,加强会计技术工作,健全统一各行处会计工作制度。   

(文章来自:中国金融出版社    主编:山东省钱币学会 临沂市钱币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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