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2月1日,北海银行正式开业,并向社会首次发行95000元北海币。北海银行正式营业的当天,在掖县城召开了隆重的典礼大会,会场设在县政府门前,搭了台子,立了松坊,会标上写着“北海银行开业典礼大会”字样,沿街张贴着各色标语。五支队司令员高锦纯到会讲话,表示祝贺和支持。大会宣布:北海币为掖、黄、蓬三县根据地的通用货币,与法币等值流通,对私人土杂小票限期清理收兑;对山东民生银行的小票设点兑换北海币,禁止伪联银券和敌汇票流通,违者没收。为了使其家喻户晓。会后还在三具各地张贴布告,散发宣传册(北海银行议说)。北海银行正式运行后,银行地址设在按县城大十字路口南路西的“大鸿昌”,是一所四合院民房。张玉田任行长,黄县建设科长,陈文其任副行长兼黄县办事处主任,经理邢松岩负责业务辅导,全行员工20余人,大多数干过银钱票号或做过买卖的商人店员。
筹备成立银行的另一项主要工作是募集股金。银行最初是掖县自己筹办的银行,当时拟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在全县范围招股募集资金,并设立了董事会。银行归胶东特委领导后,对募集资金方式做了两点改动:一是因隶属关系发生变化,将原定在掖县范围内募集扩大为在三县范围内募集;二是将原定的全部向社会招股改为公私合营。这时议定银行资本金为25万元,包括五支队司令部出资7.5万元作为公股,私股部分17.5万元分别由掖县、黄县、蓬莱三县财经委员会招股。招股采取动员摊派购买的方式,向商会大户、地方士绅、乡村群众募集。当时工商界仅认购了一小部分,大部分是通过区行政机构向各村派购,再由村公所派购到户。凡认购者,都以村为单位,发给认股书,并开给临时收据,然后由村公所造册登记保存。经充分发动,实募股金101336元,其中掖县55672元,黄县45664元,蓬莱和五支队司令部因受战事影响未能认交。根据地政府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将募集来的资金分成若干份,一部分建立起了各种公营企业,其中另一部分分配为银行资本金。北海银行根据政府发展生产的政策,运用此项资金开展其本身业务,帮助人民,为发展经济而服务。
北海银行正式营业只有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1939 年1月,国民党地方武装与土匪刘桂堂相互勾结,进犯蓬菜、黄县、掖县的抗日根据地。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I月16日,第五支队最终撤出了三县城,转入山区进行游击战争。北海银行也随军向黄县转移,停办业务,2月下旬,迫于形势严峻,北海银行职员在蓬莱县草甸附近疏散离去,北海银行解散。北海专员公署和北海银行的名义在国民党当局的责令下也予撤销。但由于人民的拥护,已发行的北海币仍在三县农村流通,且信誉良好。
1939年4月,《中共对山东问题之处置办法》指出:山东方面过去退让太多,如接受取消北海行政公署及北海银行....如上述情形不加改变,山东创造根据地与坚持抗战是要受挫折的。5月,中共山东分局指示胶东区委:北海银行努力经营,保持在我们手里,必须成为全省的金融调剂机关。
(文章来自:中国金融出版社 主编:山东省钱币学会 临沂市钱币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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