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 金库制度颁布(1)县以上各级政府均设金库,各级金库受上级金库及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如同级政府批示与金库制度抵触时按金库制度执行。(2)各级金库负责保管解缴一切收支的款项物品,兑付上级金库的支付命令外,与其他任何人任何机关不发生任何支拨或挪用借款的关系。(3)各级金库严格建立解缴与汇报制度,区政府收入的款项物品每十天清算一次,作旬报表、备解缴书连同库存现金或物品一并解缴县金库;县金库每月要清库一次,作月报表备解缴书连同库存现金与上级金库之支付命令,一并解缴专属金库;专属金库每月要清库一次,作月报表、备解缴书连同库存现金或支付命令解缴胶东区金库;胶东区金库每三个月要清库一次,作月报表、备解缴书连同库存现金一并解缴省金库。(4)胶东区金库三个月向专属金库普遍轮回查库一次;专属级金库三个月向县级金库普遍轮回查库一次;县级金库三个月向各区公所普遍检查一次。
一九四七年
1月1日 山东省政府发出《关于贷款问题的决定》 确定今后群众生产贷款主要由北海银行负责,政府实业部门负责配合。为稳定物价,必须紧缩货币,不能大量贷款;为减少银行损失,贷款利率酌情提高,农贷、渔贷月利一分五厘,合作贷款中生产合作月利一分五厘,单纯商业合作月利一分五厘至二分一厘,此项贷款可研究试办实物贷款;在合作社组织健全的地区,可以通过合作社来发放农贷。全省全年群众生产贷款总额为五亿元。
1月8日 北海银行胶东分行发出通知 称:行署决定烟台、威海、石岛、龙口四处海关出入口收入之款项,自本年一月起概由各该地银行代收。
1月29日 北海银行总行分行办事处会议对银行工作作出决定 (1)分行办事处主要任务:建设中小城市,重点扶助生产,改良民生,恢复旧有商业。鲁中、鲁南除兼作一城市外另分设一办事处。工作步骤:配合大生产运动发放合作组织的放款:发放刺激性与扶助性质的商业贷款;逐渐转变为较大或正规的工商业放款或投资汇兑的建立,总分行间可直接通汇,分支行处间可确定两方面汇款,方式自定;可吸收进步旧职员参加民主建设。(2)组织机构:鲁中、鲁南两战略区暂设分行,各直属一个办事处;滨海暂不设分行,改为总行直属办事处。分行设四个股,十六至二十二人,通讯员兼警卫员四人,勤务员一人,伙夫二人。办事处暂定十六至ニ十ニ人,警卫员ニ人,勤务员一人,伙夫二人。(3)工作范围:除胶东、渤海两分行外,鲁中、鲁南两分行及所有总行办事处,一切农贷及工商资金拨付都归总行处理,分行可专营城市工作;胶东、渤海两分行,因暂时形势的分割与发行工作之独立,可由省财委会决定电达执行,支行办事处可专门拨付资金经营城市工作,数额自定。
1月 北海银行总行下发1947年工作指示 (1)减缩发行,配合稳定物价,扶助军需生产,保障战时供给。在农村依靠农业手工业生产及小规模群众经营的生产来解决战争需要的各种供给,尤其是食供给;在城镇必须收缩不必要的业务,主要是商业贷款,除必要时对于战争需要物资之输入与调剂可加以扶持外,一般应停止贷款,工业贷款仅扶助战时军民所需生产;汇兑业务仍可进行,但对外汇兑要顾及兄弟解放区银行与本行彼此资金力量。(2)厉行生产节约,全体干部要亲自动手发展生产,提倡节约,生产方面机关强调农副业生产,种菜、养猪、打油、做豆腐等,节约方面应自磨自食,保证粮食标准降低后仍然够吃,研究各种办法节约机关开支。(3)开展立功运动,立功热潮已普遍开展,银行全体同志高度发挥革命英雄主义,以忘我精神在自卫战争中立功,以为人民立功为无上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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