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行大事记(三十三)

发表时间:2022-09-13 11:54阅读次数:
      11月3日  北海银行总行颁布《破本币兑换手续及提奖办法》《破本币兑换办法》
      11月7日  北海银行总行决定“工商局放款”会计科目易名为“公营工商业基金”
      11月8日  北海银行渤海分行下发准备直接经营农村各种放款及接受旧贷的指示  称:总行决定今后业务主要方向是发展农业生产合作事业及群众性的纺织生产。总之一句话就是面向农村。
      11月10日 北海银行总行发出紧急动员起来为防止假北海币向解放区推销的指示 指出:最近国民党反动派印有大批造假北海本币向解放区推销,企图扰乱金融,已发现者有鲁中历城县东梧区,要严加防范,有发现造假北海币迅速汇报总行,以便布置严查。
      11月23日 北海银行总行下发加紧催收农村贷款的通函 称:根据省府指示,决定凡以往数年之农业贷款,限于本年11月底全部收回。
    11月24日 北海银行总行颁布《山东省北海银行查缉伪造及行使北海本币奖励暂行办法》《山东省北海银行破本币代兑所组织简章》
    11月26日 北海银行渤海分行发出召开联席会议的通知 定于12月25日召开各支行处主任联席会议,总结一年来的各种工作,部署1947年工作,重点是农贷办法调查及各种工作经验介绍。各县贷款员参加会议,主要是总结农贷工作与布置来年农贷工作。会址确定利津。

      11月29日 北海银行总行发出本币与华中币之比价的通知 称:关于本币与华中币之比价,应根据当地自然比价挂牌,已有联合通告公布在案,査目前郯城一带之自然比价,一般为一比三,但别已至一比五。经省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总行与滨支、临处之牌价改为一比三。其他行处暂停兑换。
      12月2日 北海银行胶东分行建立健全机构并调配干部 以前胶东分行下设:烟台、威海、西海三支行,南海、黄县、龙口三办事处,朱桥办事处直属西支,石岛办事处直属威支。本次另设:东海支行兼做昆嵛下设:姚村、石岛、牟平、乳山、文登五办事处,海洋、荣成设二贷款所;北海支行兼作黄县(黄办合北支)下设:龙口、蓬莱、招远、栖霞四办事处,栖东、招北、福山、长山岛四贷款所;西海支行兼作南掖下设:朱桥办事处,平度、平西、昌邑、昌南、维北五贷款所;滨北支行兼作诸城下设:莒北、藏马二贷款所;南海暂不设支行,设甲等办事处直作平东工作,下设:菜东、菜西南、五龙、平南五贷款所。烟台支行长高盘九、威海支行长吴炳业不动,烟台副行长于长安调任北海支行长(曾担任北海支行副行长)、东海支行长耿达调任分行地产科长。
      12月4日 北海银行总行下发与兄弟解放区友邻银行互通汇款等事项的通函 称:因本行与兄弟解放区友邻银行的互通汇款业务繁忙,经各地行署建议、省府决定,与工商管理局共同协商,各行处亦可经营。但仅限来山东解放区的机关及机关部队之人员眷属。与华中币兑换规定:凡华中来山东之机关及机关部队之个别人员着属,在未向山东领到本币经费及生活费时,所带华中币必须兑换者,按人数兑给能维持五天的生活费,特殊情形(如荣誉军人及外来统战人员等)可酌增。兑换行处规定为本行、滨海支行及临沂办事处,其他概不兑换。
      12月4日 北海银行胶东分行公布陈文其、孙揆一职务 称:接行政公署公布令,经行政委员会决定北海银行胶东分行行长陈文其调任胶东工商局局长,遗缺由行署财政处处长孙揆一兼任,孙揆一因公他往,分行工作仍由陈文其代理。

(本文作者:《北海银行档案史料选编》编辑组   原载于:《北海银行大事记》  未经作者和本站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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