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行普惠金融的历史传承(一)

发表时间:2022-07-28 16:43阅读次数:
       摘要:1938年12月1日,在山东掖县创建的北海银行,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建立的主要银行之一。北海银行经历了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两个历史时期,发展成为遍及山东各抗日根据地的地方银行,并在山东及周边地区建立起以北海币为本位币的独立货币体系,为革命的胜利作出了彪炳史册的贡献。本文一方面探求北海银行在政策方面如何践行群众路线来指导农贷业务;另一方面,从纵向的角度,来研究普惠金融在新时代的弘扬和传承。

       关键词:北海银行;农货;普惠金融;历史传承
 

       北海银行自1938年12月1日在山东掖县创建以来,积极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经济工作总方针,成为人民大众的银行、农民的银行,“北海银行是培养山东抗战经济的摇篮,是保护山东抗战民众经济利益的堡垒,是山东抗战经济建设、活泼与发展农村经济的工具。”[1] 北海银行工作的开展始终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与人民群众水乳交融,生死与共。北海银行对山东革命根据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彪炳史册的巨大贡献,在中国红色金融史上书写了最壮丽的画卷。
       1943年6月12日,山东省战工会发布《北海银行组织章程》,明确指出设立北海银行的目的“为繁荣根据地经济,加强对敌金融货币斗争。”北海银行在抗日战争与解放战年时期,制定多项民生政策,指导发展农村贷款、工商业贷款以及投资建厂、生产救灾等各种业务,推动了山东根据地经济的发展,稳定了物价,促进了市场繁荣。北海银行在山东革命根据地创立、成长和壮大的艰苦历程,积淀形成了极为珍贵的红色金融精神,她与沂蒙精神一道成为山东革命根据地传承下来的优良传统与精神源泉。
       一、践行群众路线,制定调整农贷政策
       北海银行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斗争发展的形势和根据地人民群众的经济状况,及时调整惠民政策,多次强调农村贷款这一项业务的重要性,并明确农村贷款的具体事项,来促进根据地经济的发展。如贷款的种类,数额的多少、手续的办理和贷款的清收等等。贷款种类灵活多样,主要包括农业贷款、纺织贷款、水利贷款、畜牧贷款、渔盐贷款和工商贷款等等,其中,农贷业务是北海银行所有贷款项目中的主要业务,极大促进了根据地的生产发展,改善了群众的生活,为抗战的胜利打下了坚实的物资基础。下面,从抗战的时间维度,来具体分析各个历史时期,北海银行如何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所采取的具体农贷政策。
       1944年,抗日战争时期,山东根据地大部分地区的货币斗争相继取得胜利,驱逐了法币和伪钞,实现了单一的北海币本位制,稳定了物价,增强了货币的信用。关于货款的事项,1944年12月6日,中共山东分局发布了《关于货币政策的决定》:“服从发展生产、对敌经济斗争要求,供给必要资金,增加各种贷款,勿使土产物价继续跌落(亦勿过分上涨)。明年春耕贷款准备发放一万万元,须于今冬完成准备工作,发给贷款证,明春按证领款。货款必须用于生产,以棉花、水利为主,且须保证收回,不准机关及脱离生产干部挪用货款。”[2]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之后,五个战略区在某些条件上已打破封锁,并开始向统一发展,交通逐渐恢复,各地联系上更加密切,北海币在山东根据地实现了统一流通,北海银行总行发布了《关于目前银行工作的指示》[3]主要工作为扶助生产,改良民生,在贷款方面,仍然以农贷、小手工业贷款为主。特别强调农货,合作社、手工业贷款。
       1946年6月,解放战争爆发,城市工作很难开展,不适合发展工业,这一时期,由政府实业部门负责办理的农村贷款工作由银行直接接管,银行把主要的资力和人力,散布到农村中去。当时,解放区已解决了土地问题,农民生产热情大大提高,经济上得到银行的有力扶持,提高了生产力水平,生活更为富裕,同时,提供了工业上所需要的原料,吸收与消费了大量的工业生产品,为工商业的恢复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1946年9月18日,《山东北海银行总行分行行长联席会议决议案》提出:“在目前自卫战争的情况下,由于某些重要城市可能暂时放弃,发展广大农村的农业生产与副业生产,以达到自给自足,解决军民衣食,支援前线,提高胜利信心,更有其重要意义。因此总的来说,我们的银行,基本上应该是农民银行,今后必须到农村中去为农民服务。[4]
       1947年,国民党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一方面,大规模战争消耗了巨量的抗战物资;另一方面,解放区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参战支前,影响了发展生产,造成土地荒芜,田园被摧毁的状况,财政收入大幅度减缩,财经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在这种严峻的情况下,1947年1月,北海银行总行在《对一九四七年的工作指示》提出:“尽量减缩发行,配合稳定物价,扶助军需生产,保障战时供给。我们目前是处在农村的环境,主要是依靠农业生产、手工业生产与小规模的群众经营的生产来解决战争需要的各种供给,特别是衣食供给,因此我们在业务工作上必须面向农村。目前以发放各种乡村贷款为中心工作(结合催收旧贷工作),来贯彻扶助战争需要的生产。在工作进行中、并应结合培养乡村信用合作社。以此作为我们在乡村中的金融堡垒。”[5]
       1948年1月7日,《华东财委会关于银行工作的决议通知》提出:“我们的银行应该执行政权所代表的阶级相一致的阶级路线(产业工人、手工业工人、雇贫农、中农、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及其他民主分子)对于这些阶级(不是钱庄老板和银行老板),我们银行在自己工作范围内为他们服务,而不是用我们雄厚的力量去压榨他们(像国民党地区的国家银行与商业银行所做的)。由于中国农民约占人口的百分之八十,而雇贫农、中农又约占农民百分之九十,所以我们的银行在今天农村环境中基本上是为农民服务,也是农民银行。”[6]
       这些政策的制定,稳定了根据地的金融体系,为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经济复苏,改善民生,以及支援抗战的胜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作者:庄爱华   原载于:《北海银行普惠金融的历史传承》  未经作者和本站同意不得转载)
 
(关键字:沂蒙党性教育、临沂党性教育、党性教育基地、沂蒙红色金融教育基地、清廉金融文化教育基地、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山东省银行保险业红色金融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培训、党务工作者培训、干部学院、干部教育基地、干部教育课程、红色教育、红色教育培训、沂蒙红色教育、临沂红色教育、沂蒙精神、沂蒙精神教育培训中心、国企党建、国企培训、机关党建、红色培训、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沂蒙干部学院、沂蒙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红旗渠干部学院、遵义干部学院、临沂市委党校、人大培训、政协培训、统战培训、银行业培训、检察院培训、法院培训、工会培训、保险业培训、主题党日活动)
 
鲁ICP备1803949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