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红嫂精神 克服精神懈怠危险(李 涛)

发表时间:2019-11-11 20:33阅读次数:
        我们党自从建党以来已有将近百年的历史,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党培育了无数的优秀精神之花,这其中,沂蒙精神尤其是红嫂精神之花开得尤为灿烂。沂蒙“红嫂”、沂蒙六姐妹、沂蒙母亲等都是沂蒙山区的伟大女性,是沂蒙山区妇女拥军支前的特殊群体,也是中国妇女拥军模范的象征,她们用小米养育革命,用乳汁救助伤员,用弱小的身躯在冰冷刺骨的河流中架起人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爱党爱军、无私奉献的伟大壮举铸就了可歌可泣的“红嫂”精神。“红嫂”精神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在沂蒙山区形成、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改革中发展并完善的先进性群体意识。在新的时代下,我们党面临着国内外复杂的形势,只有大力弘扬“红嫂”精神,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红嫂”精神是克服“精神懈怠”危险的宝贵精神财富。
一、大力弘扬“红嫂”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克服信念动摇的危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就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着党、国家、民族、个人的利益和愿望,体现了个人理想与综合理想的统一性,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理想,是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和亲和力。相对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又是一个具体的阶段性理想,体现了当代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根本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红嫂”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精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因此大力弘扬“红嫂”精神,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辩证统一。
所谓“精神懈怠”,就是理想信念的动摇、奋斗精神的缺失和奋斗目标的不坚定、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的淡薄,对于一个长期执政的党来讲,这是极其危险的现象。理想信念是各族人民的精神支柱,信念的缺失必然导致行为的不当,坚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才能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毛泽东曾指出根治“精神懈怠”有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同志指出要有“闯的精神”、“冒的精神”,要保持“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江泽民同志指出“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胡锦涛同志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这些理念都是要始终保持党的良好形象,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大力弘扬“红嫂”精神,就是要发扬红嫂爱党爱军、坚定信念、一心一意跟党走、无私奉献的精神,从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克服信念动摇的危险。为克服精神懈怠等的危险,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党上下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大力弘扬沂蒙“红嫂”精神也成了一项重要的内容,大力弘扬“红嫂”精神对于我党同志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克服精神懈怠危险,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大力弘扬“红嫂”精神,培育民族精神,克服奋斗精神缺失的危险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和积淀中形成的民族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是一个民族的灵魂。“红嫂”精神是经历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历史的积淀,是沂蒙人民奋斗不止、敢于胜利的精神之花,是伟大的民族精神的重要典范。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巍巍八百里沂蒙山、滔滔沂河水经历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洗礼,成为举世闻名的“两战圣地”。在这片红色的大地上,诞生了无数英雄的儿女,其中就有一批伟大的母性群体------沂蒙“红嫂”,她们是拥军支前的楷模。无数的例子历历在目:为救八路军战士,爬上墙头高喊“鬼子来了,快跑呀!”而牺牲的“模范军属------红嫂”陈元君,其一心抗战、不畏生死、救护同志的大无畏精神,永远留在了人民的心中。为救失血过多,缺水休克的八路军伤员,“红嫂”英模明德英在周围没有水源的情况下,毅然用乳汁救活了伤员,并和丈夫李开田倾其所有使其康复归队。为救八路军伤员山东纵队司令部侦察员郭伍土,祖秀莲一家吃糠咽菜,用纺线卖出的钱买回米、面做给伤员吃,经过1个多月的精心救治,使其康复归队。“红嫂”明德英和“红嫂”祖秀莲爱党爱军的革命情怀赢得了人们永远的敬重和爱戴。为支援前线,“红嫂”李桂芳发动妇女缝军衣、做军鞋、烙煎饼、送物资,为孟良崮战役的胜利做出重大贡献,谱写出了“一手抓支前,一手抓生产,生产支前双肩担,妇女顶起半边天”的感人事迹。爱党爱军、无私奉献的“红嫂”明德英的崇高精神宛如清清沂河水在红色沂蒙大地上奔流不息。为抚养革命后代,创办了战时托儿所的沂蒙母亲王换于,抚养了四十余名革命后代,舍生忘死保存《联合大会会刊》,掩护了许多抗日干部和战士。罗荣桓、徐向前两位元帅和近百位将军就在沂蒙母亲王换于家生活工作过。如今,沂蒙母亲王换于纪念馆与沂蒙六姐妹村等众多红色胜地一起,成为传承沂蒙精神的载体。大力弘扬“红嫂”精神,永远铭记她们用生命和热血支援革命、爱党拥军、无私奉献的崇高情怀,可以使我们树立起艰苦创业、奋斗不息,改革创新、永无止境的伟大精神,从而克服奋斗精神缺失和奋斗目标不坚定的危险。
三、大力弘扬“红嫂”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克服法治意识和宗旨意识淡薄的危险
       法治意识是指公民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有法必依的意识。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目标,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宗旨意识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国家公务员来讲,就是要做人民的公仆。转变“官本位”思想为“民本位”意识,任重而道远,仍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信仰缺失,容易使人道德下滑,道德的沦丧必然导致法治意识和宗旨意识的淡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可以实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目的,其意义就是为社会重建精神价值,为民众确立生命意义,为前圣继承已绝之学统,为万世开拓太平之基业。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它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坚持和提倡什么、反对和抵制什么,为全体社会成员在行为得失判断、道德选择、价值取向确定等方面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
       “红嫂”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和实践性,近些年来,临沂市委市政府通过开展“红嫂”精神研讨会等各种大型宣传活动来宣讲“红嫂”精神典型事迹,并把“红嫂”精神承载的红色文化搬上银幕和舞台,使得“红嫂”如今已经成为临沂市的政治、红色文艺精品和红色文化产业品牌。“红嫂”精神已经成为临沂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面旗帜。临沂市委大力弘扬“红嫂”精神,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例如:评选表彰了“沂蒙十佳新红嫂”、“拥军优属先进个人”、“十佳兵妈妈”、“十佳好军嫂”等一大批拥军优属先进典型;组织“三八”帮工队、送温暖小组、“红娘”小组、“红嫂”拥军优属服务团、队等拥军优属各类服务组织,积极为当地驻军、烈军属等做好慰问和帮扶工作。“做时代新女性”已成为当代沂蒙女性追求的典范,并由此带动全社会弘扬“红嫂”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全民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克服法治意识和宗旨意识淡薄的危险。如今,临沂市又开展了一系列践行群众路线的活动,这其中就包括学习和弘扬“红嫂”精神,始终将“红嫂”精神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有效载体,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这对于我们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克服法治意识和宗旨意识淡薄的危险等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
       总之,大力弘扬和践行“红嫂”精神,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践行群众路线的需要,是我党巩固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需要。在新的时代要求下,我党只有大力弘扬和践行“红嫂”精神,才能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这面旗帜,才能使我国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才能让我党克服精神懈怠的危险。只有大力弘扬和践行“红嫂”精神,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单位:沂南县国税局 未经作者与本站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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