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红嫂”现象与党的群众工作研究(二)
发表时间:2021-01-25 08:01阅读次数:次
(二)妇婴保健普及和经济权利赋予:保障了沂蒙妇女的切身利益
1、妇婴保健的普及:恶劣的生活条件、残酷的战争环境下,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生育对女性来说是鬼门关。1941年,部队转移途中,山东分局书记朱瑞的爱人陈若克因怀有八个月的身孕,行动不便和部队失散,被俘后坚贞不屈、壮烈牺牲;省战工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陈明的爱人辛锐,怀孕后为了不影响工作堕胎流产,大青山战役中被日军围困在山洞里,拉响手榴弹和敌人同归于尽。同样,因为贫穷和恶劣的医疗、卫生条件,婴幼儿死亡率也很高。针对这种情况,根据地颁布了一系列措施,尽可能保证妇女的特殊经费。1940年的《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保健养病育婴等费用的规定》中写入妇女生育时发放生育费20元,1941年增加到30元,1942年增加到40元,1943年的《修正产妇保健婴儿保育暂行办法》进一步规定妇女生育时发放“红白糖二斤,鸡蛋一百五十个,鸡二只”。为了解决妇女干部养育孩子的困难,根据地开设了保育院,还有很多沂蒙红嫂主动承担起抚养革命后代的任务,“沂蒙母亲”王换于就曾创办战时托儿所,抚养了80多名革命后代。这些保护妇女儿童的政策和沂蒙红嫂的无私付出,保证了更多的沂蒙女性能够全身心地投入革命斗争中。
2、经济权利的赋予:根据地切实保障妇女的经济权益,1941年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中有专门的女工保护条款,规定男女工要同工同酬;1945年的《山东省女子继承暂行条例》规定女子在婚姻、继承中拥有财产权;1946年《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规定:在土改中女子同男子一样拥有分得土地的权利,并规定妇女出嫁或改嫁时分得的土地自由支配。1947年底,中央就发动妇女参加土改发出指示:“应主动及时地加强发动妇女参加…使受压迫的妇女大翻身。”沂蒙妇女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成为土改斗争的重要力量,她们和男人一样查田、分地、分浮财,巩固了妇女的经济地位。
(三)政治地位的提高和社会作用的发挥:增强了沂蒙妇女自立自强的斗争意识
为了确保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中共中央和山东分局发布了《“三八”妇女节与山东妇女》、《妇女救国会宣传大纲》、《抗日以来的山东妇女》、《保卫鲁南抗日根据地与山东妇女总动员》等一 系列指示精神,广泛建立妇女组织、开展群众工作,发动沂蒙妇女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政治实践。
1.发动妇女参政议政:随着妇女工作的深入,沂蒙各地的妇女团体陆续成立,到1940年7月,山东根据地加入妇女组织的人数达26万,妇女在政治生活中开始发挥作用。1941年,山东分局特别要求,各根据地要按照妇女占党员总数20%的比例发展党员,妇女党员、干部人数迅速增加。到1944年,鲁中区有女党员2465人,占全部党员人数的10.1%;鲁南区各级党委共有女干部45人。1949年,沂水县93名南下干部中有16名女干部。让农村妇女走上领导岗位,在中国乃至世界政治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
2.发动妇女拥军支前: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都是持久战,胜负不仅是军事实力的较量,也是后勤补给的竞赛。解放战争中,山东解放区有干部、战士、军工和医护人员150万,沂蒙地区的青壮年男性大都参军支前上了前线,支前工作落在妇女肩上。在根据地政府的动员组织下,沂蒙妇女积极为部队缝军衣、做军鞋、送军粮、救护伤病员。沂蒙六姐妹的事迹就是典型的代表。
3.发动妇女支持亲人参军:根据地政府特别优待军属,通过为军属组织代耕队、发放优抗粮、颁发光荣证等措施,在根据地树立了参军光荣、当军属光荣的思想观念。沂蒙妇女纷纷支持亲人参军,1947年《大众日报》曾报导新泰、沂中、沂北三个县“25位红嫂老祖母送孙子、213位母亲送儿子、157位妻子送丈夫、30多个姑娘送未婚夫、40多个姑娘送兄弟、父亲参军”的事迹。妇女的大力支持,是沂蒙山区“120万人拥军支前,20万人参军参战,十万人血洒疆场”的坚实保障。
4.发动妇女配合部队行动:沂蒙妇女把八路军、解放军视为自己的亲人,除了冒着生命危险救护我军战士外,党组织和妇救会还发动沂蒙妇女开展锄奸、传送情报、侦察消息、破坏敌人交通、照顾军属、战地救护等工作,许多人因此被敌人烧了房子,自己或亲人送了性命也在所不惜。
5.发动妇女直接参战:沂蒙妇女还组织民兵自卫团,学习埋地雷、扔手榴弹、拼刺刀,甚至组织起爆破组,同敌人展开武装斗争。沂南县岸堤镇东北村的识字班班长公成美,曾担任女子爆破队队长,在反扫荡斗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据有“红嫂之乡”美誉的沂南县民政部门统计;全县在战争年代曾经参战的妇女有九千人之多。
(四)识字班的文化和革命思想教育:加深了沂蒙妇女对党的认识和爱党拥军的感情
根据地政府非常注重妇女教育,通过举办妇女半日学校、补习学校、识字班、读报组等,利用劳动余暇时间组织妇女学习文化,进行思想教育,其中,在沂蒙地区影响最大的是识字班。识字班既是妇女的学习班,又是妇女基层组织,在指导妇女学习文化提高觉悟、争取解放、拥军支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传播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提高妇女的政治觉悟。1944年的《莒南县委工作计划》中指出:识字班的教学内容可以根据群众需要现编现教,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要经常讨论一些时政问题。考虑到成年人接受思想教育不喜欢说教的特点,识字班把要宣传的思想和动员群众做的工作编成歌谣教给学员,内容大都是歌颂共产党,宣传妇女解放、胜利消息、拥军支前等主题。通过这些歌谣,学员们的革命热情被充分调动起来激发出无限的支前动力和斗争精神。
2.进行文化扫盲,提高了沂蒙妇女的文化水平。识字班扫盲运动在根据地取得显著成绩。《晋冀鲁豫老区教育史》记载:截止1946年7月,莒南县内青年分校、识字班、妇女学习班等各种形式的“庄户学”共2705个,学员达100700人,教师和小先生2557人,入学学员占全县45万人口的25%。妇女们通过识字班的学习,识了字、明了理,走出了家门,成为根据地斗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3.培养了沂蒙妇女独立思考的能力,孕育了沂蒙人民的共同信仰--沂蒙精神。根据地建立之初,沂蒙妇女只是以善良的本能支持抗日、喜爱八路军战士。在革命斗争的洗礼下,在党的发动组织下,特别是在识字班的宣传教育下,沂蒙妇女掌握了基本的思辨能力,学会了客观、理性的思考问题,明白了自己受压迫、受奴隶命运的根源,理解了党的革命纲领和奋斗目标。她们对党、对人民军队的支持逐渐由自发的爱憎情感转变为自觉的革命意识。她们固有的传统美德也转化为坚强、勇敢、奉献的革命精神,萌生出沂蒙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红嫂精神。
红嫂群体虽然产生于遥远的战争年代,但红嫂精神,却要传承和发扬光大在当下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来临沂视察时谈到:沂蒙精神是党和沂蒙人民水乳交融、生死与共创造的。红嫂现象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但其主导是党的领导,是群众工作的结果。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要学习和弘扬红嫂精神,不仅要学爱党爱军、无私奉献,更重要的是学习根据地的干部做群众工作的经验,在工作中时刻把群众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能把“喊一句同志亲三辈,叫一声红嫂泪花流”的党群关系,把红嫂精神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1]中共临沂市委.沂蒙红嫂颂.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
[2]山东省妇联宣传部.山东妇女运动文献.内部资料.
[3]临沂地区史志办公室.临沂百年大事记.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
(作者:李燕,未经作者和本站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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