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北海银行在滨海、鲁中和鲁南第二节北海银行总行在滨海的发展(三)

发表时间:2023-01-31 10:14阅读次数:
中共山东分局关于银行工作的决定
(1943年9月23日)
 
       甲、本币发行数,决定胶东、滨海各发行六千万元,鲁中四千万元,清河三千万元,鲁南一千万元(总行代印)。该发行数连前发行数在内,一般流通量暂以不超过根据地每人三十元为标准,如发行数需要增加时,应先说明理由,报请分局批准。以上数目限于明年上半年完成。备分支行应大量购置材料,做好完成任务之准备。

       乙、暂决定胶东分行拨工商局三千万元,滨海、清河两行各拨二千万元,鲁中拨一千五百万元,鲁南拨五百万元。该款包括过去各分支行投资于工商等款在内(已移交工商局者),但须拨给部分现款。
       丙、各地区发行之本币,应以百分之五十投资到工商局,作统制物质、调剂外汇用,其余百分之五十作农贷及其他临时之用。各地接电后,即将过去各种贷款及投资彻底整理,按期收回,以加强资本之周转。其有损失或不能收回者,须经财委会审查后报销,并将办理经过、分配情形、报销数目在一个月内报告本会。
       丁、过去财政机关借用银行之款,应在财政收入中逐渐归还。今后财政及供给机关,不能随便借用银行之款,各分支行不经过分局财委会或者总行之批准,亦不得擅自向外借支。至临时性少数急需,须经各区党委之批准。
       戍、为加强银行工作之领导与开展对敌金融斗争,在省政委会领导下成立金融事业委员会,作金融事业之设计、策划机关。各地区亦可延聘专家,作工作上之指导。
(录自山东省档案馆中共山东分局档案)
 

       三、货币政策的调整
       1942年底,日军开始向山东根据地大规模进攻,根据地范围逐渐缩小。1943年初,形势更趋严峻,根据地各大区被军事分割,彼此缺乏紧密联系,经贸往来几乎中断,加上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高低不一,物质存量多寡不一,北海币印发数量不一,导致北海币比值不一,地区间相差两三倍。商人利用差额,从牟币值低的地方套取北海币,拿到币值高的地方使用,以取暴利。有鉴于此,1943年夏,北海币改为分区发行分区流通,票面加印区名。
       1943年秋,山东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决定以鲁中、滨海、鲁南名义发行北海币。胶东区情况特殊。因假币泛滥,为了反假, 1943年1月,胶东区便开始实行限区流通。参见胶东的《北海支行一九四三年一月份工作报告》。这仅仅是个案,不具有普遍性,与后来各大区因币值不一而限区流通性质不同。
       1945年上半年,随着抗战不断取得胜利,解放区逐步扩大,交通逐渐恢复,各大战区彼此联系密切,贸易畅通,各根据地北海币币值逐渐趋于一致,8月1日,山东战时行政委员会通令,自即日起,全省各地发行的北海币不分地区等价统一流通。
       但是,滨海、鲁中、鲁南三大区并不是1945年才取消限区发行限区流通的货币政策。1944年8月5日,黎玉在滨海、鲁中、鲁南工商管理工作会义上的总结中谈到:由于滨海、鲁中、鲁南三区地域扩大,经济联系日益密切,本币比值几已完全一致,要求取消本币分区发行制度,以利物资交流。
       1945年6月,薛暮桥在全省工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工商管理工作的方针与政策》“斗争策略的检讨”一节中说: “去年七月以后滨海、鲁中、鲁南三地本币统一发行,自由流通,到今一年并未发生什么问题,这是一个证明。”
       由此可以看出,自1944年7月以后,滨海、鲁中、鲁南三区印制的带地名券北海币开始统一发行、自由流通,之后三区逐步统一印制山东版北海币。三区印制山东版北海币的时间大约在当年秋冬之季。
       山东各根据地,滨海、鲁中、鲁南三区最早实现统一发行和统一流通,而胶东区最晚。滨海、鲁中、鲁南三区从限区发行限区流通到再统一发行统一流通历时一年。这短短的一年,却给北海币系列增添了不少耀眼的品种。

(文章来自:中国金融出版社    主编:山东省钱币学会 临沂市钱币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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