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时期北海银行与山东货币战*(三十八)

发表时间:2022-02-28 11:30阅读次数:
      [152]《回忆冀鲁边区印钞厂》,《北海银行五十周年纪念文集》,第158页。
      [153]《中国革命根据地北海银行史料》第1册,第168页。
      [154]《沈鸿烈电蒋中正》(1938年10月10日),中国台湾省“国史馆”,002-090300-00216-139。
      [155]《鹿钟麟电蒋中正》(1939年12月21日),中国台湾省“国史馆”,002-090300-00212-018。
      [156]《沈鸿烈电蒋中正》(1940年11月24日),中国台湾省“国史馆”,002-090300-00213-158。
      [157]《沈鸿烈电蒋中正》(1941年6月2日),中国台湾省“国史馆”,002-090300-00219-265。
      [158]《为严防制止十八集团军伪造法币一事给各区分部的通令》(1940年4月29日),山东省档案馆藏,J001-18-0057-076。
      [159]《十八集团军伪造法币案》(1940年),中国台湾省“国史馆”,014-040400-0128。
      [160]《财政部致中央社会部函》(1940年3月9日),中国台湾省“国史馆”,特4/92.2。
      [161]《为十八集团军伪造法币禁用给各区县党部的通令》(1940年),山东省档案馆藏,J001-18-0028-088。
      [162]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一对日抗战时期》第5编中共活动真相3,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1981年,第350页。
      [163]《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一对日抗战时期》第5编中共活动真相3,第342页
      [164]《胶东区1938年至1942年五年来财政经济建设工作总结(上)》,山东省档案馆藏,G031-01-0028-001。
      [165]《财政部钱币司致财政部秘书处函》(1940年11月2日)中国台湾省“国史馆”,特4/12.6。
      [166]《财政部致行政院及军委会呈》(1940年2月15日),中国台湾省“国史馆”,特4/89.14。
      [167]《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一对日抗战时期》第5编中共活动真相3,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1981年,第341页。
      [168]《沈鸿烈电蒋中正》(1940年7月14日)中国台湾省”国史馆”,002-090300-00217-198。

(本文作者:郭本意 ,原载于:《北海银行历史研究文集》  未经作者和本站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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